猶大與他瑪。 有人告訴她瑪說:「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。」她瑪見示拉已經長大,還沒有娶她為妻,就脫了她作寡婦的衣裳,用帕子蒙著臉,又遮住身體,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。猶大看見她,以為是妓女,因為她蒙著臉。猶大就轉到她那裏去,說:「來吧!讓我與你同寢。」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兒婦。她瑪說:「你要與我同寢,把甚麼給我呢?」猶大說:「我從羊群裏取一隻山羊羔,打發人送來給你。」她瑪說:「在未送以先,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嗎?」他說:「我給你甚麼當頭呢?」她瑪說:「你的印、你的帶子,和你手裏的杖。」猶大就給了她,與她同寢,她就從猶大懷了孕。(創世記 38:13–18) 他瑪曾兩次成為猶大的兒媳,如下所述。 猶大為長子珥娶妻,名叫她瑪。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,耶和華就叫他死了。猶大對俄南說:「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,向她盡你為弟的本分,為你哥哥生子立後。」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,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,免得給他哥哥留後。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,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。猶大心裏說:「恐怕示拉也死,像他兩個哥哥一樣」,就對他兒婦她瑪說:「你去,在你父親家裏守寡,等我兒子示拉長大。」她瑪就回去,住在她父親家裏。(創世記 38:6–11) 當他瑪發現猶大沒有將她嫁給第三個兒子示拉時,她設計欺騙猶大與她同寢,以從他懷孕。 他瑪所做的事相當耐人尋味。不僅與公公同寢在道德上涉及亂倫,而且對一個寡婦而言懷孕也可能帶來生命危險。更令人深思的是,當猶大得知他瑪懷了他的孩子後,他說: 「她比我更有義,因為我沒有把她給我的兒子示拉。」(創世記 38:26) 他瑪如此堅決要從猶大家族中得子,可能是因為她希望為自己的孩子在家族中取得產業。在當時,我們並不清楚猶大在迦南已建立了多少財富。然而,有一個比世上財富更大的產業,就是上帝與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所立的約。上帝應許他們要成為大國,他們的後裔如海邊的沙、天上的星那樣眾多。猶大可能已經忘記了這一點,因此他重視小兒子勝過上帝的旨意。他寧可讓長子沒有後裔,也不願將他瑪嫁給示拉,使家族繁衍後代。 他瑪所做的,也可能讓猶大想起他和兄弟們對約瑟所做的事。他們因嫉妒而賣了約瑟,使血氣勝過上帝使家族繁衍的旨意。這也許就是猶大說他瑪比自己更有義的原因。 確實,上帝看重他瑪所做的事。因此,上帝賜給他瑪一對雙胞胎兒子:法勒斯和謝拉。事實上,上帝如此尊榮他瑪,以致她的名字被記載在主耶穌基督的家譜中。 他瑪所做的,完全不符合我們的道德標準。因為我們是用自己對善惡的知識來判斷它。但上帝的判斷並不如同我們,正如聖經所說: 「耶和華說: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;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。天怎樣高過地,照樣,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;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。」(以賽亞書 55:8–9) 要明白上帝的意念與道路,我們必須屬靈,如下所說: 然而,屬血氣的人不領會上帝聖靈的事,反倒以為愚拙,並且不能知道,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。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,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。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他呢?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。(哥林多前書 2:14–16) 簡單來說,如果我們有基督的心,就會成為屬靈的人。如此,我們便能明白上帝的意念與道路。不僅如此,我們也能從自己對善惡的知識中得釋放。換句話說,我們不再被罪性捆綁,而是像基督一樣成為敬虔的人。以馬內利。